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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招生資訊

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招生簡章

https://bit.ly/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報名表單

《第一階段報名程序》

【備妥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寄送資料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註冊中心會員】>【線上付款報名費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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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依據: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新北府教幼字1130015525號函及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辦理。

二、招生目的:
本校為配合幼兒教育的政策推行,並協助提升幼兒園園長專業素質,特承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

(一) 協助推展幼教政策並配合園長培育需求現況,提升從業人員暨兒專協助推展幼教政策並配合園長培育需求現況,提升從業人員暨兒專發展知能。

(二) 協助培訓儲備幼兒園園長專業人才並提供教師、教保員進修及發展之機會,提升其專業素養與行政管理之能力。

(三) 規劃產、官、學、研專業幼教師資,提供多元、精進之幼教研訓交流。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五、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六、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二條辦理。

(二)符合下列規定資格者,得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

1.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2.具下列各目之一之實際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

(1) 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
(2) 幼稚園教師。
(3) 托兒所教保人員。
(4) 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5)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a、大學以上學歷。
b、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c、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6) 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設立之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a、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b、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第二款服務年資之證明,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1班,每班50人,額滿為止,未滿35人不開班。

八、課程規劃:假日密集班

(一)授課時數:本計劃總計授課時數為 180小時。

上課日期:113年5月25日~113年8月31日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每週14~16小時,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午休時間12:00~13:00 (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課表將另行通知)

上課地點:輔仁大學國璽樓教室 (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

(二)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課堂講述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評量等方式為之。

(三)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家庭系專兼任教師及業界學界名師等。

(四)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校保留授課日程、授課師資、授課地點調整異動權。

(五)凡遇國定假日停課,課程則順延;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停課,將擇期補課。如遇政府、主管機關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相關防疫措施,本校需配合停班停課,並有權決定課程是否轉為線上課程。

(六)本課程不含書籍及講義印製費。書籍購買、講義印製及午餐需自行處理。

九、繳費及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限:113年2月19日至113年3月11日(第一階段)。

(二)報名方式:

1. 第一階段採書面文件審核(請檢附報名審查文件),連同報名費1,000元,於3月11日前一併完成才算報名成功。並於確認錄取資格後,用簡訊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中心官網。

(1) 經審核確認錄取資格後,會用簡訊和e-mail 信箱通知錄取學員,同時名單公告
在本中心官網。

(2)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經審核後未錄取者,報名費不退回。

2.第二階段受訓費14,000元,請於3天內線上完成,若逾期未完成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名額將依序遞補。

(三)繳費方式採線上繳費,步驟如下:

1.請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https://www.ext.fju.edu.tw,註冊成為會員。

2.完成後,再次登入,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

「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報名費」-我要報名,付款方式請擇一:線上刷卡或虛擬ATM代碼方式。

3.第二階段繳費:登入中心官網,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

「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受訓費」,付款方式請擇一:線上刷卡或虛擬ATM代碼方式。

(四)下列檢附資料於113年3月11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 檢附資料:

1.報名表: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專用報名表。(附件1)
2.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3.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 1 份: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照片1張:背面請寫名字,請浮貼於報名表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5.教師、教保員或負責人證明:

(1) 教師: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2) 教保員: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影本。
(3) 負責人:下列三項皆須檢附。

A.幼兒園所立案證書影本。
B.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C.佐附「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教職員工清冊」,並由幼兒園所負責人或承辦人核章。

*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負責人之實際服務年資,應自取得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後,始得採計。

6.現職在職服務證明書:由現任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附件2)

7.服務年資一覽表:

(1)請詳列截至113年2月19日止,符合招收對象及資格,且實際服務滿三年以上之服務經歷年資。(附件3)

(2)檢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服務年資證明核備公文,需載明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確認有效年資及職稱,年資方列入計算,未檢附經核備公文確認之年資一律不採計。(請報名者提前自行洽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恕不受理補件)。

8.需檢附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3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