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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1032】112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受訓費_206期(專案代號3091032)

112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一、招生依據: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11月12日新北府教幼字第1112245177號函及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辦理。

二、招生目的:

本校為配合幼兒教育的政策推行,並協助提升幼兒園園長專業素質,特承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五、招生人數:預計招收50人,額滿為止,未滿40人不開班。

六、課程規劃:密集班

(一)授課時數:本計劃總授課時數為 180小時。(依實際課程執行調整)

   上課日期:11256~1128月20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 (08:00~12:00、13: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

(二)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堂講述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考試等方式為之。

(三)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家庭系專兼任教師;業界、學界名師等。

(四)授課地點:輔仁大學國璽樓MD20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有保留教室、師資調整之權利。

(五)課程如遇不克抗力之因素須補課,補課時間依開課六日之順序順延補足上課時數。

(六)本課程不含書籍及講義印製費。書籍購買、講義印製及午餐需自行處理。

七、結業資格:

     (一) 訓練期滿後,經承辦單位完成且依規定考評及格之科目後,出席時數162小時以上者(每次需親自簽到及由老師於上課點名,助教於點名系統登錄。) 規定考評成績及格者 (每一科目之學習成績達 70 分以上,依講師要求作業皆完成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幼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證書。

     (二)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三)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仍需繳全額費)。

八、學員管理:

簽到退:研訓期間學員每次需親自簽到、簽退;助教會於點名系統登錄出席時數,如查實由非本人代簽,則以退訓辦理。

請假:
    (1)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得以請假,請假以小時為單位,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並於該科目出席成績酌於扣分;任一假別都需列入出席時數內且不得要求補課。

  1. 遲到早退:半小時內出席成績每次扣3分,逾半小時以上未補請事假者視為曠課。
  2. 曠課、不假外出:出席成績每次扣15分。
  3. 事假:檢具證明文件後,假滿後三日內完成,出席成績每小時扣2分。
  4. 病假:檢具證明文件後,假滿後三日內完成,出席成績每小時扣1分。
  5. 喪假、娩假:檢具證明文件,事先提出,出席成績不扣分。
  6. 公假:需檢據所屬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准予公(差)假之公函。需事先提出,出席成績不扣分。

   (2)以上請假均需依規定填寫請假單,假單以google表單填寫。

注意事項提醒

  1. 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2. 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需繳全額費用)。
  3. 學員請假應屬自主管理事項,本中心不會主動提醒已請剩餘的時數,有需要查詢者,請自動與本中心聯絡。
  4. 課程採固定座位,開課第一天依實際到達教室之時間先自行尋找座位坐定,待全員坐定後,將座位表傳遞自行依照座位依序填寫,第一日未到之學員,由承辦人代為劃位。
  5. 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停課,將擇期補課。

九 、受訓費:新臺幣 14,000 元整;

十、本班開課前會建置Line 群組,請留意本中心最新消息公告,屆時請主動加入課程群組。若有問題請聯絡承辦人,電話:29053731#107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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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 課程編號:2060536971
  • 招生日期:2023-04-12 ~ 2023-04-26
  • 開課日期:2023-05-06 ~ 2023-08-20
  • 課程學費:14000
  • 上課時間:每周六、日 8:00 ~ 17:00 (180節)
  • 上課地點:校本部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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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辦法:
課程諮詢: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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