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依據: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 日新北府教幼字第 1132378015 號函及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辦理。
二、招生目的:
本校為配合幼兒教育的政策推行,並協助提升幼兒園園長專業素質,特承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
- 協助推展幼教政策並配合園長培育需求現況,提升從業人員暨兒專協助推展幼教政策並配合園長培育需求現況,提升從業人員暨兒專發展知能。
- 協助培訓儲備幼兒園園長專業人才並提供教師、教保員進修及發展之機會,提升其專業素養與行政管理之能力。
- 規劃產、官、學、研專業幼教師資,提供多元、精進之幼教研訓交流。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五、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六、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二條辦理。
(二)符合下列規定資格者,得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
- 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 具下列各目之一之實際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
- 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
- 幼稚園教師。
- 托兒所教保人員。
- 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a、大學以上學歷。
b、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c、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
以上。
- 10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服務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設立之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a、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b、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101 年 1 月 1 日以後,具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擔任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之代理人員,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之服務年資。
- 101 年 1 月 1 日以後,服務於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之托育人員之服務年資:
a、具備下列學歷之一:
(a)102 年 7 月 31 日以前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b)102 年 8 月 1 日以後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三)前項第二款服務年資之證明,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四) 本訓練課程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 3 條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委託本校辦理,倘非新北市教保服務人員,不予審查參訓資格。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 1 班,每班 50 人,額滿為止,未滿 35 人不開班。八、課程規劃:假日密集班
(一)授課時數:本計劃總計授課時數為 180 小時。
上課日期:114 年 6 月 7 日~114 年 9 月 7 日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每週 14~16 小時,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午休時間 12:00~13:00 (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課表將另行通知)
上課地點:輔仁大學國璽樓教室 (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
(二)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課堂講述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評量等方式為之。
(三)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專兼任教師及業界學界名師等。
(四)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校保留授課日程、授課師資、授課地點調整異動權。
(五)凡遇國定假日停課,課程則順延;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停課,將擇期補課。如遇政府、主管機關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相關防疫措施,本校需
配合停班停課,並有權決定課程是否轉為線上課程。
(六)本課程不含書籍及講義印製費。書籍購買、講義印製及午餐需自行處理。九、繳費及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限:114 年 3 月 3 日至 114 年 03 月 24 日(第一階段)。
(二)報名方式:
- 第一階段採書面文件審核(請檢附報名審查文件),連同報名費 1,000 元,
於 3 月 24 日前一併完成才算報名成功。並於確認錄取資格後,用簡訊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中心官網。
- 經審核確認錄取資格後,會用簡訊和 e-mail 信箱通知錄取學員,同時名單公告在本中心官網。
-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經審核後未錄取者,報名費不退回。
- 第二階段受訓費 14,000 元,請於收到錄取通知後 3 天內線上完成,若逾期未完成 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名額將依序遞補。
(三)繳費方式採線上繳費,步驟如下:
- 請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https://www.ext.fju.edu.tw/index.php,註冊成為會員。
- 完成後,再次登入,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
「114 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報名費」-我要報名,虛擬 ATM 代碼方式。
- 第二階段繳費:登入中心官網,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
「 114 年 度 新 北 市 幼 兒 園 園 長 專 業 訓 練 班 受 訓 費 」, 付款方式:虛擬 ATM 代碼方式。
(四)下列檢附資料於 114 年 3 月 24 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輔
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 檢附資料:
- 報名表: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專用報名表。(附件 1)
- 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 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 1 份: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 照片 1 張:背面請寫名字,請浮貼於報名表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 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負責人證明:
- 教師:合格幼兒園教師證書影本。
- 教保員: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
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影本;102 年 8 月 1 日以後入學者,須另附「修畢
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至少 32 學分)影本。
- 負責人:下列三項皆須檢附。
- 幼兒園所立案證書影本。
- 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 佐附「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教職員工清冊」,並由幼兒園所負責人或承辦人核章。
*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負責人之實際服務年資,應自取得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後,始得採計。
- 現職在職服務證明書:由現任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附件 2)
- 服務年資一覽表:
- 請詳列截至 114 年 3 月 3 日止,符合招收對象及資格,且實際服務滿三年以上之
服務經歷年資。(附件 3)
- 檢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服務年資證明核備公文,需載明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確認有效年資及職稱,年資方列入計算,未檢附經核備公文確認之年資一律不採計。(請報名者提前自行洽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恕不受理補件)。
十、錄取順序:
若報名人數超過受訓總名額,則依據以下優先順序錄取之:
(一)現職服務於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者。
(二)於幼兒園薦送服務滿五年以上且即將於 114 學年度後擔任園長者 (請檢附幼兒園負責人薦送函)。
(三)於幼兒園服務滿五年以上,且得過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四)於幼兒園服務滿三年以上,依報名學員之年資順序排名錄取。 (四)如人數超過 50 名,則依錄取方式排定正取、備取。
(五)如遇開訓前學員臨時退訓,則依備取名次依序補足。
十一、結業資格取得: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 9 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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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訓練期滿後,經承辦單位依規定考評,出席時數滿 162 小時以上者,且每一科目之 學習成績達七十分以上,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證書。
- 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
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三)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仍需繳全額費)。
十二 、學員管理:
- 簽到退:研訓期間學員每次需親自簽到、簽退;助教會於點名系統登錄出席時數,如查實由非本人代簽,則以退訓辦理。
- 遲到:遲到 10 分鐘以內者,記遲到 1 次;累計遲到 3 次者,視為總時數缺課 1 小時。
上課遲到逾 10 分鐘者,不累計為遲到而該節次視為缺課;於課堂中早退者,亦視為缺課。
- 請假:請假視為缺課(喪假、娩假、病假、事假,請依成績考核規定辦理)
-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得以請假以小時為單位,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算,並於該科目出席成績酌予扣分;任一假別都需列入出席時數內且不得要求補課。
- 需事先提出或事後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依規定以 google 表單填寫假單。
★注意事項提醒:
- 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 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需繳全額費用)。
- 學員請假應屬自主管理事項,本中心不會主動提醒已請剩餘的時數,有需要查詢者,請自動與本中心聯絡。
- 課程採固定座位,開課第一天依實際到達教室之時間先自行尋找座位坐定,待全員坐 定後,將座位表傳遞自行依照座位依序填寫,第一日未到之學員,由承辦人代為劃位。
- 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停課,將擇期補課。
十三 、收退費標準:
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 8 條規定辦理;
收費:每人自費學費新臺幣 15,000 元整;
- 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整(支付報名資格審查之行政費用,恕不退費)
- 受訓費新臺幣 14,000 元整退費:
- 開訓日前一日提出無法參與訓練者,退受訓費全額(新台幣 14,000 元) ,報名者須負擔刷退信用卡手續費及匯款手續費。
- 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未逾總時數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受訓費之三分之二費用。(新台幣 9,333 元)。
- 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逾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之費用(新台幣 4,667 元)。
- 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逾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受訓費。
- 退費申請於推廣教育中心櫃台填寫退費單(依填單日期計算退費方式),不接受電話退費。
《第一階段報名程序》
【備妥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寄送資料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註冊中心會員】>【線上付款報名費1000】
- 招生日期:2025-05-16 ~ 2025-05-29
- 開課日期:2025-06-07 ~ 2025-09-07
- 課程學費:14000
- 上課時間:每周六、日 8:00 ~ 17:00 (180節)
- 上課地點:輔大國璽樓
- 下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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