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退費: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不含該班開課當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191期親領退費者:
未開班退費親領請於開課第一週確認親領者(7/23),請於7月28日(二)及29日(三)早上10:00至晚上8:30前,攜帶收據或個人證件至推廣部櫃台領取。
未開班退費、申請退費及轉換班退費親領者
- 確認開班且於7月23日(四)前申請退費者,請於7月28日(二)及29日(三)早上10:00至晚上8:30前,攜帶收據至推廣部櫃台領取。
- 確認開班且於7月25日至8月6日(四)申請退費者,請於8月11日(二)及12日(三)早上10:00至晚上8:30前,攜帶收據至推廣部櫃台領取。
- 開課第一週非為7月20日至7月25日課程者,退費日期請洽承辦人,於退費規定日期內,早上10:00至晚上8:30前,攜帶收據至推廣部櫃台領取。
191期匯款退費者:
- 未開班退費及8月6日(四)前申請退費匯款者,將於8月11日(二)及12日(三)匯款。
- 開課第一週非為7月20日至7月25日課程者,退費日期請洽承辦人。
非推廣班一般週數開課之課程申請退費匯款者,請洽推廣部官網最新消息:「191期退費名冊公告」。
因疫情原因申請退費者:
- 請提供相關證明致電承辦人協助處理。
- 超過1/3後申請退費者,上課第三週到第五週退繳費的30%,第五週後退繳費的10%。
- 不提供轉換班服務。
- 各項退費行政流程併入下一期退費時程處理。
辦理退費及轉換班注意事項:
※未開班之班及學員將於開課前一週收到電話通知。
※開班退費者請攜帶收據於規定期限內至推廣部櫃台辦理。
※本期轉換班申請日期為7/20~7/23請攜帶收據至推廣部櫃台辦理。
※轉換班申請以1次為限,如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歉難受理。
※請持繳費收據於本部上班時間親自來本部辦理轉換班。(週六因人員較少辦理轉班時間:10:00-11:30)
※匯款退費摘要為"各項匯款",可搭配退費日期確認退費款項是否入帳。
※轉換班退差額者請於攜帶收據至推廣部領取差額,如欲匯款者將扣除30元匯費(郵局除外),匯款日期同「191期退費名冊公告」時間。
※特殊班級除外。
※推廣部辦理退費相關作業時間:平日10:00-20:30。
※退費匯款日期公告:未於一般規定時間申請者將公告於"191期退費名單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