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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員職能課程

輔仁大學110學年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員職能課程

一、課程目的

技術士技能檢定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職類申請檢定資格 (民國 108 年 08 月 26 日修正)辦理。本課程主要目的在於使修習本課程學員獲得勞動部「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技能檢定」檢定資格。更進一步,透過優質師資、課程規劃、專業教室及實作教具(本校為109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技能檢定專業考場之一)輔導學員以通過國家級檢定考試為導向。

二、學習課程與上課時間相關規劃(本中心保有師資調整與課程時間異動之權利)


上課教室:本校校本部。

上課起訖:111.2.21-111.11.23 (暑假7、8月不上課)

上課教材:準備物品:刮痧、拔罐器材、治療床自備,可於開學後與同學自行團體採購,費用請於上課時繳交給授課教師。

 三、招生對象

免試入學,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授予結訓證明書供學員報考檢定使用,成績考查依照本校學則規定辦理,及年滿18歲者。

(一) 對傳統整復推拿理論及實務有興趣者。
(二) 有志成為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員。
(三) 有意報考勞動部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檢定者。


四、
報名相關資訊

        第一階段報名:敬請於111年1月24日至111年2月4日 於本中心報名系統繳交500元完成預約報名

        第二階段報名:當第一階段報名人數滿開班人數16人後,由中心通知學員進行繳費
                           (繳費時間:111年2月8日至111年2月11日) 未完成繳費者,由候補名單遞補。
                           ※第一階段未達開班人數16人不予開班時,500元報名費全額退回。
                           ※完成預約報名,於第二階段放棄者,報名費概不退回。

        收費標準:訂金500元,確定開班後由中心通知並繳交39,500;共計40,000元。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 因故申請退

        費,依下列方式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3. 成績考核:
  4. 本學分班學員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者,由學校發給學分證明。
  5. 若修業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則無法發證明書。
  6. 出席規定:課程缺席與曠課依本校學則辦理。如缺、曠課時數達該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不予計分。
  7. 注意事項:
  8. 本單位保留開班、師資課程安排及調/補課權利。本班每門課程依報名人數、教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因素決定是否開班。符合開班情形,本中心以手機簡訊或Email方式進行通知。待本單位確認收到相關繳費證明後,方為完成報名手續。敬請及早繳費,以確保名額。
  9. 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中心公佈。
  10. 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11.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課堂秩序及學員權益。
  12. 授課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水災等)且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不上班、不上課情況者;或不可抗拒之人文因素(如戰爭等)而經政府公告停課者,本中心將延後課程。
  13. 報名後,請按每週上課時間自行出席上課,不另行通知。
  14. 課程進行中如遇天災(如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停課者,得另行安排時間進行補課。
  15. 準備物品:按摩床、刮痧、拔罐器材自備,可於開學後與同學自行團體採購。
  16. 若為校內生須親簽校內不得抵免切結書,如後一頁。
  17. 本課程符合「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技能檢定」選課後請自行確認是否符合考試資格。
  18. 下課時須將治療床摺疊後收放位置在體育器材收藏庫PL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