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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下進修部宗教學系先修碩士班學分專班

 

110學年度第2學期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進修部宗教學系先修碩士班學分專班招生簡章


一、依 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二、招生對象:具備符合教育部所規定之報考碩士班資格者
三、先修課程資訊:

     ◎ 台灣宗教變遷專題:每週二18:40-20:30 由林榮澤老師授課    

    ◎ 周易與原始宗教:每週四18:40-20:30 由鄭志明老師授課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截止)
五、報名時間:民國111年2月7日至民國111年2月18日
六、報名處: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網站
七、上課日期:民國111年2月21日民國111年6月25日。
八、上課地點:輔仁大學進修部宗教學系
九、報名方式: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網站註冊會員
1. 繳交文件:
■ 報名表。(請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站報名)
■ 下載報名表後,檢附以下文件繳交或郵寄至推廣教育中心
1.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3. 一吋照片二張。
■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請繳交相關款項,以完成註冊程序;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不保留其權利。
十、收費標準:
■ 報名費:報名費500元,雜費3000元(舊生校友優待減免1000元),每學分費3200元,4學分12800元,每人總金額16,300元整。
十一、招收對象
2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 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可報考碩士班資格者:取得專科 學校畢 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 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或畢業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 或今年為四年級生者。(請檢附各學期的成績證明)
■ 或大學修讀滿三年完成,而未畢業,但已經過滿兩年者。(請檢附各學期的成績證明)
■ 或空大修讀滿80學分以上者。(請檢附各學期的成績證明)
十二、學員須知
■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不得申請延期進修。
■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 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
■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學員自行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期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ㄧ者退還已繳學雜費之半數;在學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未能開班者,全額退費。
■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
十三、學分抵免
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由輔仁大學頒發該課程之「學分證明書」。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進修部宗教學系碩士班,由錄取系所依其「學分抵免規定」酌予抵免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