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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3091065】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報名費

一、招生依據: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01月05日新北府教幼字第1130015525號函及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辦理。

二、招生目的:

本校為配合幼兒教育的政策推行,並協助提升幼兒園園長專業素質,特承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五、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六、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二條辦理。

(二)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資格者,得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

  1.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2.具下列各目之一之實際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
     (1) 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
     (2) 幼稚園教師。
     (3) 托雸所教保人員。
     (4) 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5)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a、大學以上學歷。
   b、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c、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6) 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設立之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a、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b、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第二款服務年資之證明,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1班,每班50人,額滿為止,未滿35人不開班。

八、課程規劃:假日密集班

(一)授課時數:本計劃總授課時數為 180小時。(依實際課程執行調整)

   上課日期:113年6月15~113年9月29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每週14~16小時,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課表將另行通知)

   
上課地點:輔仁大學國璽樓教室(依實際課表公告為主)。

(二)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堂講述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考試等方式為之。

(三)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家庭系專兼任教師及業界學界名師等。

(四)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校保留授課日程、授課師資、授課地點調整異動權。

(五)凡遇國定假日停課,課程則順延;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停課,將擇期補課。如遇政府、主管機關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相關防疫措施,本校須配合停班停課,並有權決定課程是否轉為線上課程。

(六)本課程不含書籍及講義印製費。書籍購買、講義印製及午餐需自行處理。

九、繳費及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限:113年2月19日 至 113年3月25日(第一階段)。
     
      (二)報名方式:
   
        1. 第一階段採書面文件審核(請檢附報名審查文件),連同報名費1,000元,於3月25日前一併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 經審核確認錄取資格後,會用簡訊及e-mail信箱通知錄取學員,同時名單公告在本中心官網。
            (2)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經審核後未錄取者,報名費不退回。
        2. 第二階段受訓費14,000元,請於3天內線上完成,若逾期未完成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名額將依序遞補。
       (三)繳費方式採線上繳費,步驟如下:
     1.請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https://www.ext.fju.edu.tw,註冊成為會員。
            2.完成後,再次登入,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113年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報名費」-我要報名,付款方式請擇一:線上刷卡或虛擬ATM代碼方式。
            3.第二階段繳費:登入中心官網,選「課程總覽」至「委訓類」,即可點選:
「113度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 受訓費」,付款方式請擇一:線上刷卡或虛擬ATM代碼方式。

       (四)下列檢附資料請於113年3月25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 檢附資料:
     1.報名表:新北市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專用報名表。(附件1)
     2.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1份: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照片1張:背面請寫名字,請浮貼於報名表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5.教師、教保員或負責人鄭明:
        (1) 教師: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2) 教保員: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影本。
        (3)負責人:下列三項皆須檢附。
   A.幼兒園所立案證書影本。
   B.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C.佐附「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教職員工清冊」,並由幼兒園所負責人或承辦人核章。
   *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負責人之實際服務年資,應自取得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課科、系、所畢業證書後,始得採計。
 
  6.現職在職服務證明書:由現任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附件2)
  7.服務年資一覽表:
   (1) 請詳列截至113年2月19日止,符合招收對象及資格,且實際服務滿三年以上之服務經歷年資。(附件3)
         (2) 檢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服務年資證明核備公文,需仔明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確認有效年資及職稱,年資方列入計算,未檢附經核備公文確認之年資一率不採計。(請報名者提前自行洽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恕不受理補件)。
       8.需檢附教保專業之能課程學分證明書(32學分)。

十、錄取順序:
  若報名人數超過受訓總名額,則依據以下優先順序錄取之:
      (一)現職服務於新北市幼兒園者優先。
      (二)於幼兒園薦送服務滿五年以上且即將於113學年度後擔任園長者(請檢附幼兒園負責人薦送函)。
      (三)於幼兒園服務滿五年以上,且得過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四)於幼兒園服務滿三年以上,依報名學員之年資順序排名錄取。
      (五)如人數超過50名,則依錄取方式排定正取、備取。
      (六)如遇開訓前學員臨時退訓,則依備取名次依序補足。

十一、結業資格取得: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一) 訓練期滿後,經承辦單位完成且依規定考評及格之科目後,出席時數162小時以上者(每次需親自簽到及由老師於上課點名,助教於點名系統登錄。) 規定考評成績及格者 (每一科目之學習成績達 70 分以上,依講師要求作業皆完成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幼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證書。

     (二)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三)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仍需繳全額費)。

十二、學員管理:

        1.簽到退:研訓期間學員每次需親自簽到、簽退;助教會於點名系統登錄出席時數,如查實由非本人代簽,則以退訓辦理。
     
        2.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者,記遲到1次;累計遲到3次者,視為總時數缺課1小時。
   上課遲到逾10分鐘者,不累計為遲到而該節次視為曠課;於課程中早退者,亦視為曠課。

        3.請假:請假視為缺課(喪假、婉假、病假、事假,請依成績考核規定辦理)
              (1)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得以請假以小時為單位,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並於該科目出席成績酌於扣分;任一假別都需列入出席時數內且不得要求補課。
     (2)需事先提出獲釋後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依規定以google表單填寫假單。

注意事項提醒

  1. 因故無法完成訓練者,已修科目之時數不予採計,亦不得要求保留或轉梯次;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或補考。
  2. 受訓未通過者,保留受訓資格,倘本中心有承辦下一期課程時優先錄取(需繳全額費用)。
  3. 學員請假應屬自主管理事項,本中心不會主動提醒已請剩餘的時數,有需要查詢者,請自動與本中心聯絡。
  4. 課程採固定座位,開課第一天依實際到達教室之時間先自行尋找座位坐定,待全員坐定後,將座位表傳遞自行依照座位依序填寫,第一日未到之學員,由承辦人代為劃位。
  5. 若遇天然災害(颱風、地震)或人為災害(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停課,將擇期補課。

十三 、收退費標準:
        依據「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
        收費:每人自費學費新臺幣15,000整:
      1. 報名費新臺幣 1,000元整(支付報名資格審查之行政費用,恕不退費)
      2. 受訓費新臺幣 14,000 元整
        退費:
      1.開訓日前一日提出無法參與訓練者,退受訓費全額(新臺幣14,000元),報名者須負擔刷退信用卡手續費及匯款手續費。
                 2.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未逾總時數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受訓費之三分之二費用。(新台幣 9,333元)。
                 3.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逾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位逾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支費用(新台幣4,667元)

                 4.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逾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6.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受訓費。
                 7.退費申請逾推廣教育中心櫃台填寫退費單(依填單日期計算退費方式),不接受電話退費。

十四、本班開課前會建置LINE課程群組,請留意本中心最新消息公告,屆時請主動加入課程群組。

https://bit.ly/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報名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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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 課程編號:0000540055
  • 招生日期:2024-02-19 ~ 2024-04-24
  • 開課日期:2024-06-15 ~ 2024-09-29
  • 課程學費:1000
  • 上課時間:每周六、日 08:00 ~ 17:00 (180節)
  • 上課地點:校本部校本部
  • 下期招生:
  • 下期開課:
課程備註:
優惠辦法:
課程諮詢:游小姐 02-2905-37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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