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 本部將依照繳費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二、退費辦法: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 本部如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退費: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不含該班開課當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三、轉班辦法:
- 自開課日起依規定時間內可至本部櫃檯辦理轉換班申請,學費多退少補,逾期恕不受理。
- 轉班申請以一次為限,如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歉難受理。
四、注意事項:
- 請保存繳費收據,以便辦理轉班、退費或重新報名手續(收據遺失恕不補發)。
- 本部推廣教育非學分班不授予學分、學位證書;推廣教育學分班授予學分(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者),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為維持教室秩序,各班次謝絕旁聽(勿攜子女),請學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隨堂抽點確認學員身份。
- 課程遇國定及校定假日一律放假,上課日期順延(依各班課程表為準);因應天災(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災害等)停止上課相關原則,悉依新北市政府公布之規定辦理,當日課程將另擇日補課乙次。輔仁大學因應天災停止上課、上班要點 【點我前往】
- .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凡未超過該班缺課時數達三分之一(含)者,即發給結業證書
- 課程師資、教學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未盡事宜,本部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若有相關課程變動事宜,將另行以簡訊通知。
- 學員聯絡地址、手機及E-mail變動請主動通知修改,以免臨時狀況無法聯繫。
- 本部學員於上課期間應遵守本校學則等相關法規規定,違者將終止學員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其退費依本部退費辦法辦理。
- 歡迎多加利用本部網站查詢最新訊息:http://www.ext.fj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