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標與簡介
報名延長至8/15
注意事項:
此為「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家庭教育專業課程學士學分專班(周一輔大班)」。
1.請先由右上角「登入」進行會員註冊,以利後續繳費事宜。舊生直接登入報名即可。
2.請先下載網頁最下方「簡章」內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 e-mail至 141291@mail.fju.edu.tw 洪助教,收到後將用E-MAIL回覆,請等待審核後續通知繳費。
3.報名表與簡章下載步驟可參考最下方處圖例與說明。
招生簡章: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家庭教育專業課程學士學分專班(周一輔大班) 招生簡章
一、招生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大學院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招生目的:
(一)強化家庭教育工作者知能。
(二)協助家庭教育工作者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三)促進家庭教育相關機構建立互動網絡。
(四)期待原住民朋友加入家庭教育專業行列,將部落文化、家庭經驗與社群照顧智慧,轉化為陪伴家庭、支持親子、促進世代連結的專業行動。
三、招生對象: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及獨立院校各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才得申請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
- 家庭教育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
(三)歡迎原住民於家庭服務、社福、教育、社區發展、部落健康照顧、親職教育、青少年輔導、家庭支持服務等相關工作者,或未來有志投入家庭教育、親職教育與社區家庭服務之原住民朋友。
四、辦理單位: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協辦單位: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五、招生人數:一班至多50人。(20人即可開班)
六、開設課程:依據「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課程科目及學分數採認對照表」開設必修學分五門、選修學分五門,每門課2學分,共20學分。(此課程為全修,共分上、下二學期完成,二學期修畢後,才得以申請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
七、師資與授課方式:
- 由國內具有家庭教育學術及實務經驗專長之教授師資群等跨校合作開課,以下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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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任課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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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家人關係 |
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潘榮吉副教授、柯良宜兼任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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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諮詢與輔導 |
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利翠珊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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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與家庭 |
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 陳坤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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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教育與傳播 |
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劉容襄兼任助理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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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教育導論 |
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黃迺毓退休教授 |
- 授課方式強調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並採個案參訪分析、研討會及小組合作學習、機構參訪等等方式進行,以強化師生與同儕之互動,期望達成落實學習成效於實務工作之目標。
八、開班日期:第一學期:115年8月31日~ 116年1月25日
第二學期:預計116年3月~116年8月
九、上課時間:每週一上午08:30~下午17:30,以實際開課的課表為準。
十、上課地點:輔仁大學(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十一、成效:
- 修畢20學分後,符合「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規定者,加上相關工作實務經驗等資料,未來有資格申請教育部認可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乙張(申請規定與方式:https://familyedu.moe.gov.tw/moefes/)。
(二) 未來展望:家庭教育相關機構藉此學分班,建立溝通與合作之網絡; 具備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者,擬為未來推動家庭教育機構認證指標之一。
十二、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將簡章報名表e-mail至141291@mail.fju.edu.tw 洪秘書,收到後將用E-MAIL回覆,確認後再通知繳款。
十三、收費標準:本次課程需繳報名費500元,學分費22,000元,雜費每學期2,500元,第一學期共計25,000元 (不含書籍材料費) ,第二學期費用另計。
十四、繳費及退費方式:報名資料須經審核,由承辦人通知後再行繳費,方式如下:
- 採線上繳費,步驟如下:
1.請至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https://www.ext.fju.edu.tw/index.php,註冊成為會員。
2.完成後,再次登入,選「課程總覽」至「學分班」,即可點選:「推廣教育家庭教育專業課程學士學分專班(周一輔大班)」-我要報名,付款方式請以 虛擬ATM代碼 繳交。
(二)各班註冊繳費人數若未滿20人時,本校有權停開,所繳費用無息退還,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開班後報名費概不退還,學費可依推廣教育中心規定辦理退費。
(三)退費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8/31)前申請退費者,報名費概不退還,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須有具體課表)申請退費者,報名費概不退還,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費用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三分之一(須有具體課表)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五、學分授與規定:
- 當學期於修讀期限內修滿規定之學分,成績及格者(各科成績以六十分及格),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若成績未滿六十分,則不予發給學分證明書。
- 每門課若請假或缺課超過(含)三分之一者,該科目無法取得學分證明書。
- 請假: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得以小時為單位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並於學習成績酌於扣分。
十六、附則:
凡經完成報名程序者(指完成報名及繳費動作),主辦單位將於上課前三天寄發行前通知及當學期課表至個人信箱,若未收到者,煩請主動跟承辦人聯繫確認。
十七、其他
- 課程及修畢20學分後認證相關事宜,請洽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02-29053605或141291@mail.fju.edu.tw 洪秘書
- 報名及繳費相關事宜,請洽輔仁大學推廣教育中心02-29053731#100 或iris.extn.fju@gmail.com 張小姐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家庭教育專業課程學士學分專班(周一輔大班)招生簡章 (PDF)內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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