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8年兒少(托嬰中心)主管班招生簡章 |
報名表(附件一) |
在職證明書(附件二) |
服務年資表(附件三) |
專用資料袋封面(附件四) |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一、招生依據: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條、第11條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社家幼字第1030600159號函訂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招生目的:
1.為因應逐年增加之公共托育中心及私立托嬰中心,培訓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人力,以
因應逐年增加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需求實屬必要。
2.提供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培力之管道,鼓勵更多相關兒少福利相關工作人員提升
管理專業知能進而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福祉。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推廣部
五、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六、招生對象及資格:
1.參訓資格:
(1)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有2年以上
兒童教育、保育之機構式服務經驗。
(2)學士學位以上畢業或專科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
程、科畢業,有3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之機構式經驗。
(3)專科畢業,有4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之機構式經驗。
(4)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具2年以上社
會福利及相關機構工作經驗者。
(5)學經歷符合上列各項之一,現在職且於參訓報名時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
者。
(6)若尚開人員皆遞補完成,該班尚未額滿時,得錄取學經歷符合上列各項之一,但年資不足者。
2.錄取順序:
(1)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項
者。
(2)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者,依不
足之年資最少者。
(3)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
項者。
(4)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者,依
不足之年資最少者。
(5)非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項者。
(6)參訓資格第6項者。
(7)如報名人數超過50人,依符合參訓資格年資較多者優先錄取,年資相同者,以優先送件者優
先錄取。
上述年資證明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為準。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50人,額滿為止,未滿30人不開班。
八、課程規劃:密集班
1.授課時數:本計劃總授課時數為 270小時。
上課日期:預定課程時間108年8月31日~109年3月14日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每週12小時(週六、日:9:00-12:00,13:10-16:10)
上課地點:輔仁大學(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外語學院或國璽樓或文開樓)
2.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課堂講述實作練習、專
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考試等方式為之。
編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1 |
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法規 |
1 |
2 |
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 |
1 |
3 |
親職教育方案及家庭支援的規劃及管理 |
1 |
4 |
督導及專業倫理 |
1 |
5 |
財務管理 |
1 |
6 |
兒童及少年問題及處置 |
1 |
7 |
人力資源管理 |
1 |
8 |
行政/組織管理 |
1 |
9 |
安全管理 |
1 |
10 |
公共關係及危機處理 |
2 |
11 |
方案規劃及評估 |
1 |
12 |
行銷及經營 |
1 |
13 |
健康照護 |
1 |
14 |
特殊兒童教保服務 |
1 |
|
合計 |
15 |
*1學分以18小時計,共15學分270小時。
3.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系專兼任教師;輔仁大學護理學系專任教師;長庚科技大學幼兒
保育系專任教師;業界、學界名師等。
4.授課地點:依學員手冊課表公告為主。
-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保留教室、師資調整、及課程時間調整之權利。
九、報名程序:※輔大暑假作息7、8月每週五、農曆春節1/23(四)~1/30(四)不上班。
-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收件至108年7月23日中午12:00止,送至推廣部櫃台。
- 報名方式:採書面文件審核(請檢附報名審查文件),並於確認錄取資格後,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費手續方便報名作業。
請詳說明:
- 請備齊下列檢附資料,以限時掛號寄或親送至輔大推廣部(資料須於7/23前送到推廣部,
非依郵戳日期)。
2.於資格審核確認後會簡訊通知及推廣部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請於3個工作天內於推廣部線上註冊及並成繳費(繳費憑證請傳真2901-0673或mail至承辦人信箱)。
推廣部網址:http://www.ext.fju.edu.tw/
3.繳交之文件,不予退還,本部將依規定處理。
檢附資料:
1.報名表1份。(附件1)
2.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1份。
3.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照片1式1 張_背面請寫名字(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5.持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者請提供正面、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6.服務證明正本:由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1分。(附件2)
7.服務年資一覽表:符合參訓資格(1)至(5)之服務年資者,服務年資證明應由服務之托嬰中心開立,並均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其服務事實。 (附件3)
*年資計算以填寫於服務年資一覽表中為準,請詳實填寫。
繳費方式
1.臨櫃繳費:現金、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抬頭: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地點:輔大推廣部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舒德樓二樓 繳費時間:星期一至四,早上10:00~晚上20:30 2.ATM、匯款繳費: 請參考輔仁大學推廣部_繳費流程_附件五 |
銀行名稱:彰化銀行新莊分行(銀行轉帳代碼:009) 戶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帳號:555-051-08325-920 |
承辦人電話:02-2905-3731*102 劉小姐 信箱:145680@mail.fju.edu.tw |
十、錄取方式:
依繳交書面文件順序完整者為優先審核,審核順序如下。
- 符合參訓資格者。
- 檢附資料完整者。
- 依照公告時間內完成繳費手續者。
- 其餘依報名學員之年資及順序排遞補,如遇開訓前臨時退則次補足。
**錄取者請至推廣部網站填寫資料,詳細資訊將於公告錄取名單之公告頁面說明。
十一、結業資格:
訓練期滿後,承辦單位會將各參訓人員之出席率及考評成績呈核給社會局,
依出席率 180小時以上且規定考評成績及格者 (每一科目之學習成績達 60分以上)
由新北市社會局發給及格證書。
審核項目 |
內容說明 |
出席率 180小時以上 |
每次需親自簽到/退;助教於點名系統登錄 |
科目成績60分以上 |
依講師要求作業與操作 |
成績考核說明:
- 本計畫訓練課程,1學分以18小時計,共15學分。
- 參訓人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 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每學分12小時以上)。
- 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180小時以上)。
- 訓練成績以60分為及格標準。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十二、學員管理:
簽到:每次需親自簽到/退,代替他人簽到/退者,經確認後代簽者與當事人皆視為缺課;助教
於點名系統登錄。
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者,記遲到 1 次;累計遲到 3 次者,視為總時數缺課 1 小時。
上課遲到逾 10 分鐘者,不累計為遲到而該節次視為缺課;於課堂中早退者,亦視為缺課。
請假:請假視為缺課(喪假、娩假、病假、事假,請依成績考核規定辦理),並於事先提出或事後
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十三、收退費標準:
收費:每人自費學費臺幣 18,000 元整;其中含學員訓字號保險(勞保局規定受訓學員需保此保
險)、講師費用、場地費用…等。
退費:1. 開訓日前一日提出無法參與訓練者,扣除 5% 行政管理費後退全額。(新台幣17100元)
- 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未逾總時數全期五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受訓費等各項用之 80% (新台幣14400元)。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總時數之五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四、 注意事項 (重點時程 ) ※請確定是否已經規畫好時間參加本訓練課程,因本部會將審查名冊及報名後放棄課程名單呈核社會局,若報名後決定不參加,將影響未來參與本訓練課程之權利。
項目 |
日程 |
注意事項備註 |
收件時間 |
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 |
中午12:00前,文件請務必備齊,送至推廣部櫃檯。(指文件送到時間,非郵寄時間) |
文件、資格審查 |
108年7月24日- 8月8日 |
若報名人數超過受訓總名額,則依規定優先順序錄取 |
公告錄取名單 |
108年8月12日- 8月13日 |
網路公告、簡訊通知、電話通知 |
辦理缺額遞補作業 |
108年8月14日- 8月15日 |
電話通知 |
公告教室、時間 |
108年8月28-29日 |
網頁公告簡訊通知學員 |
報到-行政說明 |
108年8月31日 |
時間:早上8:40-9:00,依簡訊通知地點報到 |
十五、 連絡電話
輔仁大學推廣部:(02)2905-3731 承辦人:劉小姐 分機101 / 呂小姐 分機106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舒德樓二樓
十六、交通資訊
捷運站及公車換乘班次信息
臺北車站捷運站、台大醫院捷運站: 513
西門捷運站: 235、513、635、637、藍2
民權西路捷運站: 636、638、801
新埔捷運站: 99、802、842、845
輔大捷運站
- 輔仁大學門口公車站 :
藍2、橘21、99、111、235、635、363、637、638、639、663、801、802、810、842、845、
藍2、1501、1502、1503、1508、1510、1515、1803、5009、5075、5675、9102
- 三重客運輔大站: 513
- 建國一路輔大站: 299、615、618
十七、相關科系對照表
全國法規資料庫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
托育人員應年滿二十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托育人員修畢托育專業人員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七日修正施行日起一年內,得遴用為托育人員。
具備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資格者,於本辦法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修正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托育人員。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94 年 8 月 23 日內授童字第 0940098794 號函頒
98 年 4 月 28 日內授童字第 0980840018 號函修正
100 年 8 月 11 日內授童字第 1000840313 號函修正
102 年 6 月 3 日內授童字第 1020840327 號函修正
103 年 10 月 16 日部授家字第 1030600703 號函修正
名稱類別 |
相同科系 |
相關科系 |
備註 |
幼兒保育 |
幼兒保育系 幼兒保育學系 嬰幼兒保育系 兒童教育暨事業經營系(註 4) |
幼兒教育系 國民教育研究所 家庭教育研究所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 兒童發展及家庭教育學系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幼兒發展與教育 組、家政與家庭生活教育組) 兒童發展研究所 兒童與家庭學系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註 1) 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學系 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註 2) 生活應用科學系(學前教育組、人生發 展組、兒童與家庭組、兒童與家庭研究 組)(註 3)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註 5) |
1.依據98年2月18日童綜字 第0980002574號函。 2.依據95年6月20日童綜字 第0950007881號函。 3.依據100年7月22日幼兒教 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認定研商會議決議。 4.依據102年6月3日內授童 字第1020840327 號函。 5.依據103年10月16日部授 家字第1030600703 號函。 |
家政 |
家政系 家政學系 |
生活應用科學 兒童與家庭學系 兒童發展及家庭教育學系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幼兒發展與教育組、家政與家庭生活教育組) 幼兒教育系 家庭教育研究所 |
|
護理 |
護理系 護理學系/所/組 |
臨床護理 社區護理 健康照護研究所 |
包括「護理人員法」第2條及參考醫事人員檢覈辦法(已廢止)第6條、第11條等,具有參加護理師、護士考試資格之科系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