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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8年兒少(托嬰中心)主管班招生簡章


新北市108年兒少(托嬰中心)主管班招生簡章
報名表(附件一)
在職證明書(附件二)
 服務年資表(附件三)
 專用資料袋封面(附件四)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108年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托嬰中心)主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招生簡章

一、招生依據: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條、第11條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社家幼字第1030600159號函訂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招生目的:

   1.為因應逐年增加之公共托育中心及私立托嬰中心,培訓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人力,以

     因應逐年增加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需求實屬必要。

   2.提供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培力之管道,鼓勵更多相關兒少福利相關工作人員提升

     管理專業知能進而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福祉。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承辦單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推廣部

五、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

六、招生對象及資格:

   1.參訓資格:

    (1)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有2年以上

       兒童教育、保育之機構式服務經驗。

    (2)學士學位以上畢業或專科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

       程、科畢業,有3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之機構式經驗。

    (3)專科畢業,有4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之機構式經驗。

    (4)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具2年以上社

       會福利及相關機構工作經驗者。

    (5)學經歷符合上列各項之一,現在職且於參訓報名時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

       者。

    (6)若尚開人員皆遞補完成,該班尚未額滿時,得錄取學經歷符合上列各項之一,但年資不足者。

   2.錄取順序:

    (1)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項

       者。

    (2)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者,依不

       足之年資最少者。

    (3)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

       項者。

    (4)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尚差6個月以內者,依

       不足之年資最少者。

    (5)非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兒童教育保育服務核備年資符合參訓資格第1至4項者。

    (6)參訓資格第6項者。

    (7)如報名人數超過50人,依符合參訓資格年資較多者優先錄取,年資相同者,以優先送件者優

先錄取。

        上述年資證明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為準。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50人,額滿為止,未滿30人不開班。

八、課程規劃:密集班

  1.授課時數:本計劃總授課時數為 270小時。

上課日期:預定課程時間108年8月31日~109年3月14日

上課時間:每週六、日上課,每週12小時(週六、日:9:00-12:00,13:10-16:10)

上課地點:輔仁大學(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外語學院或國璽樓或文開樓)

 

  2.授課內容:課程之授課,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課堂講述實作練習、專

    題報告成果分享、期中與期末考試等方式為之。

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1

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法規

1

2

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

1

3

親職教育方案及家庭支援的規劃及管理

1

4

督導及專業倫理

1

5

財務管理

1

6

兒童及少年問題及處置

1

7

人力資源管理

1

8

行政/組織管理

1

9

安全管理

1

10

公共關係及危機處理

2

11

方案規劃及評估

1

12

行銷及經營

1

13

健康照護

1

14

特殊兒童教保服務

1

 

合計

15

 

      *1學分以18小時計,共15學分270小時。

 

  3.授課師資: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系專兼任教師;輔仁大學護理學系專任教師;長庚科技大學幼兒 

              保育系專任教師;業界、學界名師等。

 

  4.授課地點:依學員手冊課表公告為主。

 

 

九、報名程序:※輔大暑假作息7、8月每週五、農曆春節1/23(四)~1/30(四)不上班。

  1.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收件至108年7月23日中午12:00止,送至推廣部櫃台。
  2. 報名方式:採書面文件審核(請檢附報名審查文件),並於確認錄取資格後,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費手續方便報名作業。

   請詳說明:

  1. 請備齊下列檢附資料,以限時掛號寄或親送至輔大推廣部(資料須於7/23前送到推廣部,

依郵戳日期)。

    2.於資格審核確認後會簡訊通知及推廣部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請於3個工作天內於推廣部線上註冊及並成繳費(繳費憑證請傳真2901-0673或mail至承辦人信箱)。

      推廣部網址:http://www.ext.fju.edu.tw/

        3.繳交之文件,不予退還,本部將依規定處理。

檢附資料:

1.報名表1份(附件1)

2.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1份。

3.國民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照片1式1 張_背面請寫名字(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5.持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者請提供正面、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6.服務證明正本:由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1分。(附件2)

7.服務年資一覽表:符合參訓資格(1)至(5)之服務年資者,服務年資證明應由服務之托嬰中心開立,並均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其服務事實。 (附件3)

   *年資計算以填寫於服務年資一覽表中為準,請詳實填寫。

繳費方式

1.臨櫃繳費:現金、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抬頭: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地點:輔大推廣部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舒德樓二樓

繳費時間:星期一至四,早上10:00~晚上20:30

2.ATM、匯款繳費:

請參考輔仁大學推廣部_繳費流程_附件五

銀行名稱:彰化銀行新莊分行(銀行轉帳代碼:009)

戶名: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帳號:555-051-08325-920

  承辦人電話:02-2905-3731*102 劉小姐  信箱:145680@mail.fju.edu.tw

                   02-2905-3731*106 呂小姐  信箱:095361@mail.fju.edu.tw

十、錄取方式:

依繳交書面文件順序完整者為優先審核,審核順序如下。

  1. 符合參訓資格者。
  2. 檢附資料完整者。
  3. 依照公告時間內完成繳費手續者。
  4. 其餘依報名學員之年資及順序排遞補,如遇開訓前臨時退則次補足。

**錄取者請至推廣部網站填寫資料,詳細資訊將於公告錄取名單之公告頁面說明。

十一、結業資格:

      訓練期滿後,承辦單位會將各參訓人員之出席率及考評成績呈核給社會局,

      依出席率 180小時以上規定考評成績及格者 (每一科目之學習成績達 60分以上)

      由新北市社會局發給及格證書。

審核項目

內容說明

出席率 180小時以上

每次需親自簽到/退;助教於點名系統登錄

科目成績60分以上

依講師要求作業與操作

      成績考核說明:

  1. 本計畫訓練課程,1學分以18小時計,共15學分。
  2. 參訓人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得參加成績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3. 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每學分12小時以上)。
  4. 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180小時以上)。
  5. 訓練成績以60分為及格標準。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十二、學員管理:

簽到:每次需親自簽到/退,代替他人簽到/退者,經確認後代簽者與當事人皆視為缺課;助教

於點名系統登錄。

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者,記遲到 1 次;累計遲到 3 次者,視為總時數缺課 1 小時。

      上課遲到逾 10 分鐘者,不累計為遲到而該節次視為缺課;於課堂中早退者,亦視為缺課。

請假:請假視為缺課(喪假、娩假、病假、事假,請依成績考核規定辦理),並於事先提出或事後

      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十三、收退費標準:

收費:每人自費學費臺幣 18,000 元整;其中含學員訓字號保險(勞保局規定受訓學員需保此保

      險)、講師費用、場地費用…等。

退費:1. 開訓日前一日提出無法參與訓練者,扣除 5% 行政管理費後退全額。(新台幣17100元)

  1. 自開訓上課第一日起始計算,未逾總時數全期五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受訓費等各項用之 80% (新台幣14400元)。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總時數之五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四、 注意事項 (重點時程 ) ※請確定是否已經規畫好時間參加本訓練課程,因本部會將審查名冊及報名後放棄課程名單呈核社會局,若報名後決定不參加,將影響未來參與本訓練課程之權利。

項目

日程

注意事項備註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

中午12:00前,文件請務必備齊,送至推廣部櫃檯。(指文件送到時間,非郵寄時間)

文件、資格審查

108年7月24日- 8月8日

若報名人數超過受訓總名額,則依規定優先順序錄取

公告錄取名單

108年8月12日- 8月13日

網路公告、簡訊通知、電話通知

辦理缺額遞補作業

108年8月14日- 8月15日

電話通知

公告教室、時間

108年8月28-29日

網頁公告簡訊通知學員

報到-行政說明

108年8月31日

時間:早上8:40-9:00,依簡訊通知地點報到

十五、 連絡電話

     輔仁大學推廣部:(02)2905-3731  承辦人:劉小姐  分機101  / 呂小姐 分機106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舒德樓二樓

十六、交通資訊

捷運站及公車換乘班次信息

臺北車站捷運站、台大醫院捷運站: 513

西門捷運站: 235、513、635、637、藍2

民權西路捷運站: 636、638、801

新埔捷運站: 99、802、842、845

輔大捷運站

  1. 輔仁大學門口公車站 :

   藍2、橘21、99、111、235、635、363、637、638、639、663、801、802、810、842、845、

   藍2、1501、1502、1503、1508、1510、1515、1803、5009、5075、5675、9102

  1. 三重客運輔大站: 513
  2. 建國一路輔大站: 299、615、618

 

十七、相關科系對照表

全國法規資料庫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

托育人員應年滿二十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托育人員修畢托育專業人員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七日修正施行日起一年內,得遴用為托育人員。

具備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資格者,於本辦法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修正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托育人員。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94 年 8 月 23 日內授童字第 0940098794 號函頒

98 年 4 月 28 日內授童字第 0980840018 號函修正

100 年 8 月 11 日內授童字第 1000840313 號函修正

102 年 6 月 3 日內授童字第 1020840327 號函修正

103 年 10 月 16 日部授家字第 1030600703 號函修正

名稱類別

相同科系

相關科系

備註

幼兒保育

幼兒保育系

幼兒保育學系 嬰幼兒保育系 兒童教育暨事業經營系(註 4)

幼兒教育系

國民教育研究所

家庭教育研究所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

兒童發展及家庭教育學系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幼兒發展與教育

組、家政與家庭生活教育組)

兒童發展研究所

兒童與家庭學系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註 1)

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學系

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註 2)

生活應用科學系(學前教育組、人生發

展組、兒童與家庭組、兒童與家庭研究

組)(註 3)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註 5)

1.依據98年2月18日童綜字

第0980002574號函。

2.依據95年6月20日童綜字

第0950007881號函。

3.依據100年7月22日幼兒教

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認定研商會議決議。

4.依據102年6月3日內授童

字第1020840327 號函。

5.依據103年10月16日部授

家字第1030600703 號函。

家政

家政系

家政學系

生活應用科學

兒童與家庭學系

兒童發展及家庭教育學系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幼兒發展與教育組、家政與家庭生活教育組)

幼兒教育系

家庭教育研究所

 

護理

護理系

護理學系/所/組

臨床護理

社區護理

健康照護研究所

包括「護理人員法」第2條及參考醫事人員檢覈辦法(已廢止)第6條、第11條等,具有參加護理師、護士考試資格之科系所者。